(一)处理原则
小腿开放性损伤的处理的最终目的是使伤肢早期恢复正常的功能,这取决于软组织完全康复及创口早期愈合,骨折在解剖位置上愈合,以及避免发生并发症。处理原则有以下几条:①预防感染。②软组织愈合和骨连接。③解剖恢复。④功能恢复。
(二)治疗措施
达到上述目的需要一个规范、符合逻辑、连续的治疗过程。
1.清创术
清创的目的是使开放污染的伤口通过外科手术转变为接近无菌创面,从而为组织修复和骨折治疗创造条件。因此,正确掌握清创技术是开放性骨折早期处理的关键。
手术清创要求仔细切除所有坏死和失活的组织。清创从外开始,逐渐向内进行,明显坏死和碾挫的皮肤应当切除。有存活可疑的皮肤可以安全的留待第二次检查。损伤的皮下脂肪应当切除,并做充分的筋膜切开术。失去活力的肌肉如不彻底清除,极易发生感染,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导致灾难性后果。但清创时对肌肉失活情况不易正确判断,Sally 提出对肌肉颜色、循环情况、收缩力和肌肉韧性等方面的观察,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方法,即色泽鲜红,切割时切面渗血,钳夹时有收缩力,肌肉有一定韧性,是肌肉保持活力的良好标志。如色泽暗红无张力,切时不出血,钳夹不收缩,表示无生机,应予以清除。但如有外伤性休克和局部组织严重挫伤时,往往只有肌肉颜色是较为可靠的指标,其他三项并不绝对可靠,术时应仔细辨认。
肌肉清创要较其他组织更加彻底,撕裂端的肌腹,更应注意中心部位的清创,直至有活动性出血为止,以防发生厌氧菌感染。污染严重失去生机的肌腱,应给予切除,如为整齐的切割伤,应一期缝合,因为肌腱断裂后如不缝合,肌肉可因回缩丧失功能。主要的血管、神经结构应予保留,必要时加以修复。骨折端应刷净,并清除髓腔内任何异物和骨碎片。应舍弃已完全剥离、没有血供的碎骨片。一般认为,按 Gustilo分类法的Ⅰ型及较清洁的Ⅱ型创口可一期缝合,污染及损伤损伤严重的Ⅱ型和Ⅲ型创口均应留待二期处理。
2.抗生素的应用
早期合理应用抗生素对防止感染十分重要。如在急诊输液时即输入大量广谱抗生素,清创术时仍持续静脉滴注,可使用药时间比手术后用药至少提早3-5h,并能在药物有效控制下清创,以提高抗生素效果。抗生素的选择取决于潜在的细菌污染。第一或第二代头孢菌素类药有很广的抗菌谱,适用于大多数创口。大的创口,还应加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3.小腿骨折的固定
小腿开放性Ⅰ型损份的骨折可以用类似闭合骨折的同样方法来治疗。Ⅱ型和Ⅲ型开放性骨折,移位和不稳定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些特征往往要求手术固定。简单稳定的固定可以再创口内顺利进行软组织手术,并且有利于伤肢的生理活动。总之,骨折的解剖学复位和固定,为软组织的修复和康复提供最有利的环境和条件。理论上,这些因素可改善宿主对抗细菌的防御机制,从而减少感染的危险。
小腿开放性骨折时,骨折固定的价值毋容置疑,但是,方法的选用仍有争论。有效的方法包括:用钢板螺钉、髓内钉内固定和外固定,或者这些方法的联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