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6日

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电磁导航支气管镜检查术等8家医院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的通知

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

医院电磁导航支气管镜检查术等8家医院

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的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总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农医〔2016〕4号)和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农医〔2016〕147号)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2号令)的规定,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将于近期对你院相关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成本进行监审,请按要求公开经营成本信息,并将以下资料于11月3日前报送我局,要求所报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审对象

本次成本监审对象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电磁导航支气管镜检查术等8家医院33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具体医院及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分工

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负责具体成本监审工作,各相关医院积极配合,按要求公开经营成本信息并及时提供相关成本资料,确保成本监审工作顺利进行。

三、医院填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

(一)填报内容

1、医院及定价项目基本情况;

2、医院2017年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科目余额表、各科室成本表);

3、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表(纸质及电子版);

4、监审项目检测过程的详细说明(包括每例检测时间、相关耗材和固定资产在检测过程中的具体使用情况、参与检测人员人数、职级及其在检测过程中具体工作内容);

5、监审项目参与检测人员及检测部门2017年工资表(单),医院在职医务人员2017年各职级平均工资水平(附计算依据);

6、监审项目相关耗材、固定资产采购明细及采购发票,检测项目水电等资源能源耗用的成本测算过程;

7、与监审项目相关的其它成本资料。

(二)上报时间

请各医院于2017年11月3日前将填报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hubei@mail.npcs.gov.cn。

四、几点要求

1、电子版监审表格中的数据请保留计算过程,以便审核。

2、医院对所提供成本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3、医院提交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联系人:陈  欣

联系电话:027-87238985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省物价局1623室

 

附件:1.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单位、项目名称及项目内涵

2.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成本监审表

 

 

 

     bet38365-365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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