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7日

省物价局参加省降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426日,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栋材参加省降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省物价局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 

  省物价局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政策措施有:(一)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范围和规模。一是完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进一步降低用户准入门槛,年用电量达到100万千瓦时以上的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互联网企业、各类开发区均可以适当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进一步扩大范围,将市场交易售电侧由火电企业扩大到水电和新能源发电企业;进一步缩短交易周期,将电力市场交易按年度交易调整为分季度交易。二是继续扩大市场交易规模。今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规模确保达到330亿千瓦时,力争达到350亿千瓦时。(二)完善电价执行方式。一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规定,将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由按年调整改为按季调整,以适应实体经济企业生产经营变化和结构调整需求,减少停产、半停产、临时减产企业电费支出。将联合省电力公司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基层电力公司改进服务,缩短相关业务受理、办理周期。以上措施,预计2017年可减轻企业负担7.6亿元。二是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延长销售环节低谷时段,鼓励用户利用低谷时段错峰用电,减轻用电负担。(三)落实电价补贴政策。一是优先安排互联网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2月份的电力市场交易中,已优先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互联网企业进行了专场交易。二是将暂停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互联网企业,由大工业电价用户扩大到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创业孵化器企业、互联网企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给予电价补贴。以上措施,预计2017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26亿元以上。(四)减免部分电力服务项目收费。一是减半征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免收临时接电费用。二是协调督促省电力公司从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出台之日起,免收负荷管理终端费、保护定值计算费、带电作业费、交接试验费、复电费、用电间隔费等费用。以上措施,预计2017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4亿元以上。(五)降低企业用气、用热成本。一是按照要求取消供气、供热企业直接或变相向非居民用户收取燃气初装费、热力报装相关费用。二是出台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从紧核定并适当降低输配价格。三是支持推进用气大户开展直接交易,降低用气成本。 

  顾栋材副局长还发布了省物价局进一步清理规范各项收费,降低涉企收费标准的措施。一是扎实开展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放开数量管控,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全面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价格,由市场竞争选择服务主体、形成价格。全面落实“谁委托、谁付费”规定,组织开展全省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环节中介服务收费。二是大幅削减涉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取消或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决策部署,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降低30%。对实行政府定价的产品质量委托检验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20%优惠。对查验没有问题的进出港(场)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政府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在辖区内实行“零收费”。三是降低物流成本。从51日起,对使用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货车用户,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比例由10%提高到15%。建立高速公路服务质量与通行费水平挂钩机制,对通行设施、服务质量不达标的高速公路,下浮通行费标准。对经指定收费站进出省内长江沿岸主要港口的集装箱卡车,实行收费公路通行费50%优惠。适度降低部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顾栋材副局长介绍,省物价局将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制定涉企收费检查专项工作方案,对中介组织、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电子政务平台、电信、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等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真正形成震慑。督促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落实收费清单制度,依法查处与贷款捆绑强制收取投融资顾问费、收费与服务明显质价不符或者只收费不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四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严禁收费。 

  参加省降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的还有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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